快捷支付业务是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一种安全、便捷、的消费支付服务,您只需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并成功签约绑定本行银行卡,就可以足不出户在支持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商户处尽情购物。
本协议是华润银行客户就华润银行提供的网上消费支付结算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华润银行客户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自愿申请使用华润银行网上支付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本人谨此确认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
2. 本人同意华润银行具有是否接纳本人提出的网上支付服务申请的决定权
3. 本人己经仔细阅读,同意接受《华润银行借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和《华润银行借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的各项条款约定。
4. 在不限方式(书面、电话、短信、电邮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华润银行及有关业务的第三方在向客户提供或宣传由华润银行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时,华润银行可以向上述有关方提供和使用本人的资料、账户资料及其它相关记录。
1. 华润银行有权不定时根据需要附加、修订及更改本用户协议。在进行上述修订时,应在华润银行服务网上公布有关修订的内容及通知。华润银行在华润银行的互联网网页、网上信用卡服务网页上公布有关修订时,即视同用户己收到了通知。用户可于任何时间至本行网站查询最新的使用协议;或致电24小时免费客户服务热线(96588)查询。
2. 华润银行可随时停止、修改或撤销网上支付服务以进行系统维护、升级或测试而无需事先作出通知。
3. 在华润银行认为有正当理由限制或暂时中止用户进入网上支付服务区域时,华润银行无需事先作出任何通知。
4. 客户申请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申请开通此项功能时应指定相应的签约卡号用于网上支付,同时设定其支付限额。
5. 客户通过互联网络访问华润银行网页,使用“网上支付”功能,通过华润银行网上支付专户对网上购物、消费进行付款。客户对网上购物、消费指令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6. 华润银行只对网上支付结算提供服务。一切由于支付过程中非华润银行原因的互联网安全、商户网站安全、供货商、商品质量,送货服务等引起的争议均由客户与互联网特约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7. 用户需妥善保管华润银行卡号、有效期、密码等重要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转告他人,否则因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8. 华润银行对申请网上支付业务用户的申请资料和其他有效信息应妥善保管,承担保密义务;
9. 因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华润银行不承担责任。客户对于银行账务处理等方面的质疑、投诉、及双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可联系华润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寻求处理。
10.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中国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其它事项均依据华润银行有关业务规定、金融业务惯例和网上交易惯例办理。
11. 本协议由华润银行负责解释。